第九十七章 程妖孽

半世峥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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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卫宏在婉娘的服侍下,宽衣解带,正准备入睡,房门却突然被人敲响,来者是李宗仁:“公子,您睡了吗?”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卫宏已经身心疲惫,倦意十足,李宗仁的突然造访,令卫宏多多少少有些烦躁。但介于身份,卫宏还是隔着窗户回了一声:“还没睡,李掌柜找卫某有何事?”

    李宗仁缓步移到窗户下面,小声道:“不是我找公子,是房公子来找您。”

    房遗直?这么晚了他来干什么?卫宏心里一阵疑惑,连忙问道:“房公子没说是什么事?”

    “这倒没说,只是让您方便的话,去前厅见一见他。”

    虽然心里老大的不愿意,但还是决定去见一下,磨磨唧唧的起身穿好衣服,在婉娘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让她先睡不用等自己了。推门行出房外,在李宗仁的带领下向前厅而去。到了前厅以后,李宗仁指了指坐在前厅独身一人喝茶的房遗直,便先行告退了。

    卫宏深吸一口凉爽的夜风,迈步走入前厅,面带笑意和房遗直问道:“遗直啊,深夜造访,有何事相商?”

    房遗直连忙起身行礼:“先生,真么晚了还来打搅您,实属学生有错。不过先生初来京城,人生地不熟,学生理应带着先生熟悉一下京城的风土人情。学生已经在兰亭阁摆下酒宴,还请先生移步。”

    闻言,卫宏心想,熟悉风土人情就风土人情,又不是去逛窑子,怎么非得等到三更半夜。怀着满腹狐疑,卫宏话里有话道:“这京城的生活和杭州城真是相去甚远,在杭州的时候,一入夜就静了街,不曾想京城的生活是越晚越精彩。既然遗直都亲自来请了,为师也不好不赏面子。”

    见卫宏答应去兰亭阁,房遗直喜出望外:“等会学生为先生引荐几位朋友,事不宜迟,请先生跟我来。”言罢,房遗直便带着卫宏往外走,走到大门处时,发现门外停着一辆马车,显然兰亭阁距离宏远商行不近。

    马车大约走了一盏茶时间,才到了所谓的兰亭阁。到了地方卫宏才知道,这兰亭阁其实就是类似后世的咖啡厅的一种娱乐场所,只不过咖啡换成了酒水罢了。还别说,里面的客人真不少,男女都有,从穿着打扮上来看,都是富家公子小姐。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吟诗作对,把酒言欢。

    房遗直定的位置在二楼的南面靠窗位置,三个年轻人对酒当饮,说说笑笑,好不快活。见房遗直来了,其中一人连忙起身,招呼道:“房兄,你可算回来了,真是让我们好等啊。咦,这位就是房兄口中的卫先生吧?”这年轻人见到卫宏如此年轻,显得十分惊讶。

    房遗直让卫宏入座,然后相互介绍起来:“先生,这三位都是学生的至交。这位肤色黝黑之人,名叫程处默。这位英挺非凡之人,名叫尉迟宝林。而这一位翩翩公子,则叫杜荷。”说完,房遗直摊开手,冲三人言道:“诸位,这就是房某的恩师,卫宏,卫先生。”

    卫宏没想到杜荷也在其中之列,回想起今天中午和杜荷的互动,卫宏心里就多多少少有点尴尬,这就是所谓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吧。相比于卫宏,杜荷就显得自在多了,他一早就知道卫宏要来,因此早就做好了准备。不过打心眼里依旧瞧不上卫宏,只是笑笑不说话,权当给房遗直面子了。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房兄敬佩有加,口口称赞的方先生,居然如此年轻!怕是今年还不到二十五岁吧?”程处默大喇喇的打量着卫宏,仿佛看见一件很好玩的事儿,似笑非笑的说道。

    程处默,程咬金的儿子!在整个大唐历史中,程咬金的名气和李世民一样响亮。作为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也和他爹一样,非一般的妖孽。由于对程咬金的敬仰,卫宏对程处默十分客气:“程公子猜得不错,卫某今年的确不到二十五。倒是久闻程公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真非浪得虚名。”

    卫宏的话十分客气,可程处默却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没好气道:“什么公子不公子的,我可玩不来你们文人那套把戏。你既然是房兄的恩师,那身份自然比我们高一辈,便直呼我的姓名吧。”

    “那卫某就拖个大,喊你一声,处默。”这程处默果然和传闻中的一样,随他爹,大大咧咧不拘一格。卫宏喜欢这样的人,因此也不矫情。

    “这就对了嘛,整天公子长,公子短,听着甚是别扭,还是直呼其名来的自在。”程处默兴冲冲的言道,举杯猛喝一口,五十多度的纯粮酿,好像喝白开水一样,那气魄还真有几分混世魔王当年的神韵。

    相比于粗狂的程处默,尉迟宝林则显得涵蓄许多,起身恭恭敬敬的给卫宏行了一礼:“在下尉迟宝林,见过卫先生。听房兄说,卫先生的素描画技,鬼斧神工,冠绝天下,不知今日可否让晚辈开开眼界?”

    杜荷也一直想看素描,今天中午没看成,觉得卫宏是徒有其名,那素描也是子虚乌有的骗人把戏。现在听尉迟宝林这么一说,他马上附和道:“对对对,光听房兄说素描怎么怎么好,我们也没亲眼见过。趁着这个机会,还请卫先生万万莫要吝啬。”

    盛情难却,卫宏只好应了下来,吩咐小厮去取木炭,铺开宣纸,在心中勾勒出一个大概的论过,便行云流水的在宣纸上画了起来。为了赶紧把这些人打发了,好回去睡觉,卫宏没有画人物画,而是画了一串葡萄。尽管眼睛已经十分干涩,手感略差,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串活灵活现的葡萄,还是出现在了宣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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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有一次临时想起来去游泳,顺手在超市里买了条廉价的泳裤,因为没有别的颜色,只有红色。结果,没想到泳裤褪色,在池子里泡着的时候,下身渗出了一丝一缕的红色出来,荡漾在水中……一个大叔游过我身边,看了看我身下红红的“血水”,又看了看我裸露的上身,一瞬间,他的表情非常的矛盾……

    画个圈圈诅咒那些看书不推荐的人以后游泳都泳裤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