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节 鲜血之夜

林暮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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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村落。

    狼人和吸血鬼的大战还在继续。

    狼人的优势没有维持多久,河中那十艘铁皮船靠近了岸边,里面钻出了三十个全副武装的精英级吸血鬼。

    他们单手举起重狙击枪巴雷特,凭借吸血鬼的绝佳夜视能力,点射狼人。虽然巴雷特的重量超过10公斤,并且具有强大的后座力,但精英级吸血鬼凭借自身的力量,单手持着巴雷特就跟拿把手枪似得。

    自认为人多力量大的狼人们遭殃了,他们遇到数量更多的强大敌人,而且对方有着现代武器。

    几秒内,两个狼人就被狙杀。

    如果不是那些精英级吸血鬼顾及混战中的初生吸血鬼,狼人的损失必定更大。

    其实精英级吸血鬼最想狙杀的是陈暮。怎奈陈暮和叶絮都是运动战,而且速度快的连他们也跟不上,所以只能作罢。

    冷峻的拉斯博瑞挺拔地站在了一艘铁皮船最高处,他那头红褐色的卷发在夜风下肆意飘扬。他拿着一个精致的水晶杯,里面盛满了鲜血。

    他喝了大口鲜血,高举血杯,双目变的通红。他一改平时的优雅沉稳,狂笑着念道:

    “臣民们,这是血的夜晚,这是疯狂的宴会!

    让我们咬开人类的动脉,豪饮那甘甜的鲜血吧!

    疯狂吧,臣民们!

    杀戮吧,臣民们!

    撕咬吧,臣民们!”

    这段话抑扬顿挫,似癫若痴!声调不高,却连枪声也无法掩盖,清晰地传到了方圆一公里内每个人的耳中。

    村落里面的人类,不管听没听懂拉斯博瑞这段话,都变得焦躁而恐惧。

    听到拉斯博瑞的话,所有的初生吸血鬼都疯狂了,他们双目通红,战意高涨。

    由于河滩上的初生吸血鬼足有两三百只,并非所有的都能攻击到狼人。因此外围的吸血鬼们不再恋战,他们开始四下散开,跑向了村落。

    陈暮知道这些吸血鬼打算对村落里的居民和游客动手了,而且河滩上吸血鬼数量减少,也有利于精英级吸血鬼狙杀狼人。

    危急时刻到了!

    陈暮转而模拟炎之力,阙邪燃起熊熊火焰,他全力挥击,带出了一面火墙,将叶絮逼退数米。

    “撤退!”陈暮嘶声力竭地喊道。

    喊完后,他二话不说,扭头就往村里跑。

    认清了局势,所有活着的狼人也跑入了村落里。有房屋阻隔,狙击枪杀伤力大减。

    ……

    酒吧里,老板还是没逃走,他不想让自己苦心经营的酒吧毁于一旦,他要守在这里。

    老板躲在吧台下,手握猎枪。

    有个身穿囚服的男人翻过了吧台,向他跑来。

    借着吧台的微弱灯光,老板看清了那男人的长相,对方很年轻,是个少年,但那血红的眼睛、痴狂的表情、还有嘴上的獠牙,已经让老板吓的失去了理智。

    他甚至没有警告对方,就直接开枪了。

    老板年轻时是猎人,枪法很准,他打中了少年的额头。

    那少年向后倒去。

    老板刚松一口气,发现那少年竟然翻身起来,明明额头已经被打烂,却还活着。

    “怪物!”老板尖叫起来,再次开枪。子弹仅仅能稍微阻止少年逼近的速度。

    那少年凄厉地叫着,疯狂地跑向老板。

    老板决定逃跑了,他刚翻出吧台,发现周围已经来了六个身穿囚服的人,他们和那怪物少年一样,红眼獠牙。

    “救命啊!”这是老板的最后一句话,他被初生吸血鬼们扑倒,动脉被咬破。

    六个吸血鬼将老板压在地板上,疯狂地吸着他的血。

    吧台后的少年也追了出来,加入了吸血队伍,他抓起老板的手臂,一口咬下。

    ……

    村子腹地。

    一家家原住民早已禁闭门窗。

    但这是在亚马孙流域的落后村庄,大部分居民都是木屋,这可挡不住初生吸血鬼。

    他们破门而入,见人就咬,见人就杀!

    那些躲在村民家里的旅客,也难逃灭顶之灾。

    整个村落惨叫声不绝于耳,女人和孩童的哭喊声响彻夜空。

    吸血鬼的恐怖袭击,人们的拼命抵抗,很快便造成了火灾。村落本来就以木屋为主,火势迅速蔓延。

    拉斯博瑞站在河边,喝完水晶杯中的鲜血,高举双臂,深深地吸了口气。

    “哈哈哈~空气中弥漫着血液的味道!这是多么激情的夜晚啊!这是完美的宴会!”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膛,他的嘴角高高后翘,那尖牙泛着冰冷寒光。

    那三十个精英级吸血鬼,其中二十个去追杀狼人们了,剩了十个在拉斯博瑞身边当护卫。

    嗅到空气中的血味,听着人类的惨叫,这十个精英级吸血鬼忍不住了,他们围在拉斯博瑞身边,对他施礼道:“首座,请允许我们加入宴会!”

    “小叶说这群血畜里面会产生十个族民。如果你们加入,他们就喝不到足够的血液了,成功转化的几率必定降低。”拉斯博瑞微笑道:“如果没有十个族民,到时候你们来承受小叶的怒火?”

    这十个吸血鬼面面相觑,不再言语。

    “你们想加入宴会,再等十五分钟吧。”拉斯博瑞邪笑道。

    十个吸血鬼恭敬地点头,能拣点残汤剩饭也好。

    ……

    村落里,叶絮和二十个精英级吸血鬼将陈暮等人追丢了。

    周围到处是嗜血的初生吸血鬼和逃命的人类,但就是没找到陈暮和狼人。

    叶絮对旁边的精英级吸血鬼喝道:“那个游侠速度很快,我跟丢算正常!怎么你们也跟丢!?不可能所有的狼人速度都快过你们吧?而且狼人的个头可不小,别告诉我你们把狗也看成了狼人?”

    精英级吸血鬼不敢反驳,说实话,他们真的将狗看成狼人了。有的还将一只小狗扑倒,吸了几口狗血。

    不是吸血鬼脑残眼浊,而是因为“幻术”。

    陈暮带着狼人撤退时,见吸血鬼紧追不舍,于是顾不得暴露身份,用归元真气加持“幻术”,让大家顺利地逃掉了。

    叶絮已经有百多年没有遇到游侠式的人物了,她曾经杀掉过好几个游侠。

    游侠,在叶絮心中就是自诩为正义的虚伪者,看着他们哭号、喝着他们的鲜血,是一种别致的享受。叶絮很怀念游侠,面对那个闇武,她有些期待、也有很大程度的恼怒。

    “该死,他们到底躲哪里了?”

    其实陈暮他们也没逃远。此刻他们正潜在村落边缘的水塘里。

    村落的木屋很多是建在水域上面的,便于他们饲养鱼类以及生活取水。这些水域四通八达,与村子边缘的水塘相连。陈暮和十多个狼人便是从屋底水道游到水塘的。

    陈暮将头冒出水面,发现有几个零星的初生吸血鬼在游荡,觉得危险不大,便打了个招呼。

    于是,水里冒出了十九个脑袋。

    这十九个狼人已经恢复了人形,脑子要比刚才灵光不少。

    其中一个印第安人斩钉截铁道:“我们不能就这么离开!”

    陈暮郁闷,这是以他为尊的表现吗?这家伙根本没询问他的意见。

    不单一个人如此,另外一个小伙也说道:“不错,如果我们这么走掉。这里的人都会被吸血鬼杀死的!老人、女人、儿童,绝无幸免!血宴派疯狂嗜血,他们会将所有人都吸干的!”

    “是啊!而且老K他们三个的尸体还在河边,我们必须替他们收尸。再说了,万一他们的尸体遭到吸血鬼践踏和侮辱呢!”

    “杀回去!”

    “杀回去!”

    有几个甚至重新长出绒毛,显然准备变身再战。

    陈暮终于忍不住了,他低声喝道:“你们发誓要听命于我,现在有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众人沉默。

    终于有人说道:“这位大侠,请问您是哪位?”

    “……”陈暮无语。刚才打的热血冲脑,他这才想起,自己现在的造型是闇武。

    “对了,我们还有个叫做陈暮的同伴!”有人突然想起,急道:“我们发誓要听他的,怎么将他落下了!”

    “杀回去!”

    “杀回去!”

    “听我说!”陈暮忍不住道:“那个叫陈暮的,我见他老早就逃走了。”

    众人沉默。

    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己发誓效忠的对象这么怂。如果不是先知的要求,他们绝对不会继续服从那个陈暮。

    “大侠,我看你和那吸血鬼女人打的难分难解,实力相当不错。你愿意加入我们吗?”一个独眼印第安人问。他的眼睛就是在河滩战斗中被叶絮刺瞎的,深知叶絮十分的厉害。

    “我也很想救人,但我们的实力……”

    陈暮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你冷血啊!你能眼睁睁见这么多无辜者受害,自己灰溜溜的逃走?我们宁可战死!”

    听到村里传来的惨叫声,不少印第安人双目含泪,他们齐声道:“宁可战死沙场!”

    这声音大了些,引起了水塘附近那几个初生吸血鬼的注意,他们跑了过来。

    陈暮再次使用“幻术”,忍不住转头对那几个吸血鬼喝道:“滚!”

    在那几个吸血鬼感官系统中,陈暮等人不存在了,他们的灵智很低,完全不觉得奇怪,立刻跑到别的地方去觅食了。

    其实,陈暮是很想对这些印第安人说“滚”。

    印第安人不知道陈暮对吸血鬼使用了“幻术”,他们十分惊讶陈暮竟然能喝退丧心病狂的吸血鬼,顿时将其惊为天人。

    有人立刻苦劝:“大侠,您实力强大,如果我们同心协力杀回去,也许能救些人。”恢复人形后,印第安人的智力也恢复常态,多少能判断强弱形势,懂得拉拢强援。

    陈暮深吸口气,沉声道:“大家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