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一次爱的人

诸葛晓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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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极其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季澄宇在顷刻间无限清醒:“叔叔,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吗?”

    “你母亲……出了车祸,你父亲……消息太过突然,他一时接受不了,突发脑溢血,正在医院抢救。澄宇,赶快回来!”

    不过刹那间,天地变色,心痛如绞。

    刺耳的警笛声由远及近,男人不慌不忙,手指前后左右地轻轻挥动,几个同行的男人立刻兵分几路消失在夜色之中。他略略地对着留下的几个兄弟点点头,迈着好整以暇的步伐,拐进夜店旁一个漆黑的夜巷。

    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巷中,男人高大的身影,如同鬼魅,寂寂前行。却不期然身后突然传来冰冷的声音。

    “要走了?”

    一个高大的暗影正慢条斯理地踱过来。即使是在漆黑的暗巷中,那双幽暗的黑眸里,投射出来的冰冷的眼光,还是能够轻易被感受到。

    听到声音,男人停住,很缓慢、很缓慢地转过身来:“对,要走了。有何贵干?”

    来人那庞大的身躯形成的阴影,就停驻在最阴暗的角落中,如同一抹黑暗里的幽灵。“来去匆匆,似乎不合适。”

    哼!男人嗤笑一声:“莫非,你想请我喝酒?苏子焱?”

    撇撇唇,他淡漠地瞟了他一眼,直截了当地回答:“不想,钮懿汉。”

    他准确地叫出他的名字,倒是让轻松状态中的男人吃了一惊。看来,他是小瞧了他,这个在他眼里不过区区的夜店dj,显然来头不小。但是,他不怕:“那么说,你是来找茬的?”

    苏子焱的声音低沉,语气严酷冰冷:“找茬的是你吧?人家只是一个小姑娘。”

    钮懿汉心说:那又怎么样,我又没有把她怎么样。虽然他的一双大手在她的身上上上下下地游走了几圈,但其实距离那些让他流连的美景,始终保持了超过1厘米的距离,他根本连她身体的一小丢丢都没有碰到。他的定力已经极致优秀了好不好?

    幽暗的黑眸与凌厉的目光,在黑暗中静默地相对,同样冷酷的气势,化为汹涌的暗流,无声地流动。

    暗潮汹涌地氛围并没有持续太久,苏子焱突然抡起拳头,冷不防地出手,将沉重的铁拳,全力重击向对方下颏。

    这一拳打得极狠极重,钮懿汉的头被打得偏过去,嘴角立刻流出鲜血。

    但还没完,苏子焱再度果断出手,将钮懿汉的领口,拎得高高的。然后就是“砰!”的一声巨响。

    钮懿汉的身体,被打得撞上墙壁,然后慢慢的,倒在地上。

    但被击中的男人很快从地上爬起来,一步步地走回到他的面前,一记猛拳挥出,打得苏子焱也当场就飞了出去。

    两虎相争的结果,就是雄壮威武的巨汉,一个口吐鲜血,软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另一个也是被揍得无比的凄惨落魄,身上全是遭遇重击后的严重红肿。但不管怎么说,他历经艰难,却仍然可以站起来。

    钮懿汉躺倒在地上,阴森森地笑:“好了,现在,你可以抓我出去,送给警察了。”

    “没兴趣。”苏子焱整整破碎的衣衫,撂下一句没有任何情绪的话,踟蹰而去。

    留下钮懿汉在地上喘着粗气,半天才能从仰卧转为趴伏,他望着苏子焱头也不回的背影,恨恨地吼道:“你他妈有病啊你!”

    “澄宇,你要到哪里去?”

    季澄宇几乎没有带任何东西,十万火急地从锦瑟公寓的电梯里出来,却没有想到迎头就碰上了老范。他收起心急如焚的情绪,不想范叔为自己担心。但仍然实话实说。

    “范叔,我现在要马上去新加坡。”

    老范皱起眉头,敏感地觉察到有些不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吗?”

    表情凝重但却平静,季澄宇的回答只是淡淡的闪躲的:“没什么,家里急着让我回去一趟,有事情商量。”

    老范点点头,不疑有他。这里的孩子们一般都不贪睡,每天都会起得很早锻炼身体。现在眼看着天也快亮了,澄宇可能是想家了,毕竟太久没有回去,想坐最早的一班飞机回去看看父母,尽尽孝心。不过他老范起了一个大早的,还真是有要事:“澄宇呀,如果不是太要紧的事情呢,你能不能晚一点走?”

    见季澄宇不解地望着他,老范叹了口气:“警察局刚刚打来电话,慕容好好和莘甜甜现在正在警察局,我想你去把她们保释出来。”

    “什么?”

    他一走进来,慕容好好就觉察到了那不平静的眼光。带着疑虑,更多的,是焦灼。

    年轻的值班警察上下打量一下来人,问道:“她们两个,是你什么人啊?”

    季澄宇没有再将眼光望向两个女孩儿的方向,他的回答毫无破绽:“我们同住在一个大学生公寓里面。”

    警察点头:“哦。”

    慕容好好不解地望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的样子,看不出有多么生气,但那股逼人的寒气,却是由内至外,散发出来。

    警察这边为她们办着相关的手续,一直沉默的季澄宇终于开口:“我能不能问一下,究竟出了什么事情?”

    “打群架。”

    接待季澄宇的警察头也没抬,斩钉截铁地说道。警车赶到的时候,他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情景。几个男孩子都被眼前这个胖女孩打趴在地上,还不依不饶,又分别骑上去痛打,每一个皆是鼻青脸肿,嘴歪眼斜。胖女孩自己也受了伤,但依旧勇猛异常,害得他们险些为她做冰du测试,怀疑她是吸食过量。

    慕容好好听到警察的盖棺定论,没有任何的争辩。该解释的,她都已经说了,怎奈人家警察叔叔更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是她的嘴巴。作恶多端的那几个,早在警车开到之前,该跑的都跑了,逃走的时候还没忘拿走凶器,剩下的这几个歪瓜裂枣,被她打得没有还手之力。到现在都还躺在警察局里哎呦哎呦地哼哼。除了他们两方当事人和赶到的警察之外,没有第三方的知情人为她作证。她还有什么可说?

    手续办完了。慕容好好扶着失魂落魄的莘甜甜,跟在季澄宇身后,从警察局里出来。

    高大的背影缓缓站定,似乎站了很久,慕容好好也不好向前走,只好在他身后矗着,不知道怎么办。视线的平行方向,正好可以望到那个挺拔健硕的背影,异常的如山石般,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那个石头般坚硬的背影,缓慢地开口,声音很低沉,语气也是前所未见的严酷冰冷。“你曾经跟我说过什么?如果你再去夜店,我应该怎么做?”

    “我保证,再也不去了。再去,你就跟我分手!”

    没错,她记得,这话确实是她说过的。但是,一切其实是有原因的,她是可以解释的。

    季澄宇撂下最后一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他是开车来的,就算他此行的目的地,不是他们同住的公寓,他甚至都没有因为不放心她半夜流落在街头,而送她一程。

    “好好。”莘甜甜怯怯地呼唤着。

    十天了,季澄宇的3232,女主人苦苦守候着,男主人却始终未归。

    十天了,茶饭不思的好好,壮硕的身材依旧,但彷如只剩一个空壳。

    夜店根本就不曾带给好好任何愉快的体验,更加不可能成为她会依恋和流连的地方。季澄宇只需要拿出一小丢丢的时间,用他的脚后跟想一想,这个结论都不难得出来。为什么?为什么他义无反顾地离开,头也不回?

    “甜甜,收拾东西吧!”

    慕容好好突然出声,吓了莘甜甜一跳。她连忙小心翼翼地问道:“做什么?”

    “离开锦瑟·梦季。”

    不再徒增伤心。

    她没有恋爱过,恋爱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甜蜜、开心、伤情、绝望?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己经不容易,轻轻的抽出手,说声再见,真得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不行,她做不到。她完全做不到。

    她好难过,好难过。

    她想找到他,想跟他解释一切。可是,却找不到。季澄宇,就这样人间蒸发了。真的这么恨她吗?不能原谅她吗?就算家里临时有急事,不能跟她说一下吗?不能跟她告别吗?不能在回到新加坡之后,就给她打电话吗?他应该知道,她在等啊!一直在等他。

    他终于腻了吧?一个那么那么胖、那么那么丑的女孩子,他竟然愿意屈尊降贵的纳她为女友,她却还恬不知耻地流连在夜店里,甚至还搞出天大的是非惊动了警察,被送进了警察局,险些成了一个有案底的人。谁的女友,像他的这样不靠谱?

    恨恨地闭上眼睛,她为自己心里的这些所思所想而狠狠地跺脚。她怎么了?怎么成了一个这样的女人?一个怨妇?

    不就是失恋了吗?又怎样?

    如果说,他们的爱情甚至经不起这样一点点的挫折的检验,那就只能证明,他们根本就不适合。既然不合,缝隙早晚会出现,嫌隙早晚会滋生。早,总比晚好。

    “生活中不断地有人离开和走来,敞开你的心扉,也许前方有你更心动的人等着走进你的生活,千万别错过了。”

    “微风吹开你紧琐的眉头,春雨滋润你僵硬的面容,让所有的愁向后飞去。请不要回头去追那些不属于你的忧愁,赶快向前奔跑,因为快乐就在前方!”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失恋也是恋爱成功他妈!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恋爱成功!失恋算个啥?从哪跌倒了从哪爬,你前脚走,俺这后边又来了仨!”

    “人在情场飘,哪能不挨温柔刀,忍点疼,拔出刀,上点金创药,撒开俩小腿儿,咱照样在情场上可劲儿飘!”

    莘甜甜把嘴皮子都磨破了,搜罗了所有规劝失恋者的网络名言,可谓是好话说尽。她红唇嘟的老高,表情分外苦闷。难道就没有一句话能说到好好的心里吗?好友这么不开心,她心疼死了。

    “甜甜。我没事的。”笑不出来的慕容好好,挤出了一个极其怪异的表情。

    也许有一天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你,应该要怎么想。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却像胸口刺青,是永远的记号。跟着我的呼吸,直到停止心跳。

    也许吧,也许自己也会这样吧!但是现在,她不能难过,必须坚强起来,不能让真心疼她的朋友难过。如果不能挽回,她只能慨然面对,无路可退。

    咬碎银牙,手握成拳。莘甜甜紧紧地揪着她的小嘴,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线。谁?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别怕,受人之托,我只是做做样子,不会把你怎么样。”

    这句话,死了她都记得。这些天,她为了这短短的二十个字,伤透脑筋。

    什么意思?

    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说?

    三年后。

    “江西美景何止万千,我们就该去婺源,去庐山,去鄱阳湖。结果呢,您老人家却选了这么个小地方,非但没有机场,就连火车站都小得可怜。”

    莘甜甜皱眉嘟嘴,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她秀气的小指指甲,以示对于这个弹丸之小车站的不屑。那个小家子气的主编大人啊,得是开了几辈子的恩德,才能允许她们两个记者界的新人远赴江西采风?

    “这里是革命老区啊,而且,这里难道不美吗?”慕容好好大咧咧地坐在小车站外面的花池边,一边笔耕不辍地记录着,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

    在她看来,这里的景色,丝毫不逊色于中国任何一个最美的古镇村寨。这里有碧而清澈的河溪山涧,有依山傍水的古朴民居,有缭绕云雾的层层梯田,有如诗如画的漫山映红。青山如黛,绿水长流,让人感受到世外桃源般的悠闲和宁静。给人一种天人合一、返璞归真的诗画意境。

    可是,它的风景如此秀美,但相对的,教育却相对滞后,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重视这一点,重视这些可爱又可亲的孩子们。让他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更好一些,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我要用我的笔,写下经历的所有故事。”想起那些可爱的孩子们,慕容好好的神情更加坚毅,笔尖划过笔记的沙沙声,再度响起。

    莘甜甜第一万次地撇起嘴:“我的大小姐,您可算了吧!你都殚精竭虑地写了这么多天了,写了多少字了?五万还是十万?主编哪有那么多版面给你呀?差不多就行了。”

    慕容好好头也没抬:“还有一个一定要写上。这里的孩子们那么有礼貌,竭尽全力帮助游客解决一切问题,却不肯轻易接受来自于游客的任何帮助,多好的孩子们啊!这个一定要写上。”

    莘甜甜叹息一声。好好永远都是如此,心软软的,一看到孩子更是化成了水。要是她,更愿意描写的,绝对是这里独一无二的美景。虽然说孩子们不是不重要,但是她只是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她能起到什么大作用?只有她的死党,才会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时刻准备着天降大任于斯人好好也。

    第一万次地,慕容好好不耐烦地扯着身上的衣服。

    一旁打着瞌睡的莘甜甜看到了,知道她一定是写完了,又开始看自己的衣服不顺眼了。

    “你又怎么了?这件衣服你穿多好看,你没留意到回头率显著上升吗?”

    手被好友牵制住无法再动,慕容好好还是不自在地扭扭身体:“好别扭。就算我可以穿得下你的衣服尺寸了,也不用给我买这个样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