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最爱吃柳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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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悠是个好女孩,天勤,我不希望你错过了。”叶芊然说道。这话刺痛了许天勤,当初他要是坚定一点,果断一点,现在一定和她在某个地方快乐的生活,怎么会给莫承熙可乘之机?他把自己和她的缘分错过了,回过头想要补救,却已经来不及了。

    缘分不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你,哪怕你有片刻的缺席,就可能被别人替补。相对于他的消极而言,叶芊然是个积极的人,她懂得把握现在,懂得珍惜眼前。为了和他在一起,她努力过,甚至想要和他私奔,是他太不成气候了。

    她已经走出了他的生命,总会有一个女人要来替补这个位置,或许莫悠悠比其他人更合适吧,反正是谁都无所谓了,他的感情世界只能这样了,不会再发生质的突破和飞越。

    “我会考虑和悠悠的事。”他淡淡的说了句。

    叶芊然走了,她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看他们有没有夫妻的缘分了。

    接下来的几天,莫承熙都很忙,中威和联成达成了d市能源项目合作开发的计划。庆功宴上,联成董事长候涛携千金侯语柔一同出席,侯语柔也是这次合作开发计划的负责人之一,其美貌与智慧并重,是父亲的左膀右臂。

    出席晚宴的侯语柔穿着一袭水墨色彩的长裙,棕色的秀发在空中飘舞,丝丝缕缕,高贵又迷人。

    莫承熙高大挺拔的身躯照在华贵的午夜蓝晚礼服里,骨子里的放纵狂傲之气都被遮掩了起来,看上去沉稳内敛,高贵文雅。

    淡淡的微笑如面具般覆盖在他脸上,凌厉咄咄的气势淡至欲无,唯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始终闪烁着深不可测的光芒,教人永远也难以探测。

    叶芊然随在他身旁,她一袭法兰西异域风情的鹅黄色长裙,精致盘发露出光洁额头,除了一层透明的唇蜜外,脂粉不施,显得格外清爽怡人。

    侯语柔看着莫承熙,心湖微微波动,莫承熙在商界的威名和赫赫战功,她早就有所耳闻,不过百闻不如一见,今天亲眼得见,才发现传说中的秦海第一少果然非同凡响。不过可惜的是,他已为人夫,为人父。

    “今后项目的执行情况都会由令爱来负责更进。”侯涛向莫承熙说道,莫承熙清浅一笑,介绍了另一旁的助理米妮,“miss侯有任何问题可以和米妮联系。”

    侯语柔和米妮握了握手,简单的聊了几句,把目光转向了叶芊然,“莫太太是第一次来d市,不如明天我这个东道主带你们四处逛逛。”

    “好啊,我正想领略一下d市的风光美景。”叶芊然笑了笑,本以为只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第二天侯语柔真的到酒店来了,开着她的越野吉普车。

    盛情难却,于是她和莫承熙还有米妮稍作整理,带了些简单的必用品,随她上了车。

    市是k国著名的旅游城市之一,这里有闻名遐迩的a山,虽然旅游业发展的很快,但a山依然保留了一份与世隔绝的原始古韵。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凡去过a山的人,都会感悟这句话有修正的必要。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苍劲古雅,栩栩如生,仿佛能与游人互相呼应,感悟其心。

    山名景甚多,侯语柔为他们挑选的第一个目的地是蘑菇岭。那是个理想观景台,站在上面,如立云霄,鸟瞰四下崇山峻岭、绝壁峭峰。

    一下车,举目看到林荫间直上云霄的石梯,叶芊然不知为何想起了伊莲的噩梦,小精怪还挺当真的,出门的时候还再三叮嘱她要远离悬崖峭壁。

    如果梦都能成真的话,她早就中彩票了,小时候可不止一次做过中彩票的美梦。

    她咯咯一笑,迫不及待的飞奔过去,米妮紧随其后。

    “慢一点,当心摔倒。”

    莫承熙在后面叮嘱。

    侯语柔莞尔一笑,“莫总,你太太很活泼啊。”

    莫承熙摇头浅笑,望着叶芊然的眼里充满了宠溺。

    石梯两旁遍布各种花草树木,有青葱的松树、杉树、杏树还有许多不知名的植物。

    回归大自然的感觉让叶芊然神清气爽。

    蘑菇岭海拔一千三百多米,是悬崖峭壁上一块难得的平地。平地由层层叠叠的岩石支撑,形似蘑菇,故而称为蘑菇岭。

    岩壁里生长着各种奇行怪状的岩松、岩杉,树木奇形怪状,斜回倒蟠,构成了一副古色古香的泼墨山水画。

    叶芊然第一个爬上平台,兴奋的朝后面的人挥手,“这里好美啊,快点过来。”

    莫承熙加快了脚步,在他旁边的侯语柔想要跟上她,也不得不小跑起来,突然,她一脚踏在长满青苔的石上,整个人失去重心,朝后面倒去,莫承熙及时伸手揽住了她,身体触及的刹那间,侯语柔就感觉一股电流贯穿了全身,心跳骤然加速。

    双脚重回地面,站定之后,她早已忘了适才惊魂的一刻,双颊绯红,双眼圆睁,失魂的瞅着莫承熙,“当心一点,miss侯。”莫承熙提醒了一句,放开她朝前走去,他神情淡然如常,丝毫没有留意到侯语柔的异样,他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叶芊然身上。

    一阵寒风吹来,山顶的云雾从四方八面涌袭过来,翻腾滚动,宛如大海里汹涌的潮水。

    一时间,乳白色的云纱笼泻住了峰林峡谷,而蘑菇岭脚下的迷人景致,变成了茫茫的云海,如幻如真。

    叶芊然和米妮一刻不停的拍照,留住大自然神奇的瞬间,适才的一幕完全没有注意到。

    有时候,爱慕的情愫就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产生,侯语柔攀上云台,时而不时的转动美目偷偷瞟一眼莫承熙,当然她并非是个不理智的人,知道对方是有夫之妇,所以也极力的克制,希望这股肾上腺素的激动反应能够很快过去。

    蘑菇岭上的气候奇特多变,教人欣赏之余,也给人措手不及。

    云雾之后,大雨就侵袭过来,她们慌忙跑到了前面的小亭子避雨。

    叶芊然望着亭子外淅沥沥的大雨,有些沮丧,“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

    “不会很久的,这里的气候就是这样的,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就大雨倾盆了。”侯语柔说道。

    一阵凉风吹过,叶芊然打了个喷嚏,莫承熙连忙脱下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这份体贴,侯语柔看在眼里,十分的羡慕。二十五岁的她是个没有太多感情史的人,追求她的男子可以组成一支军队了,但都没有心仪的。或许是因为自己太出色,眼光自然就高了,总觉得身边都是些平庸之辈,要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要么就是浪荡形骸的花花公子,完全吸引不了她的注意。

    无可否认,她极为欣赏莫承熙,他有俊美无匹的外表,有与生俱来的高贵,有高于常人的智慧,更有运筹帷幄的决断,他不是一般的等闲男子,是造物主对女人的恩赐。可惜的是,在她遇见他的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了伴侣。

    这个世界上99。999999%的女人甘愿沦落成为没有道德,不知廉耻的小三是为了物质,但依然有0。000001%的女人是因为爱情,因为这个令她奋不顾身的男子有齐天底下令所有男人羡煞,女人爱慕的一切。

    侯语柔不确定自己能否吸引到莫承熙,她不想表现的过于明显,一来,男人都有天生的征服**,太容易得到手的猎物就失去价值了;二来,她本身是个矜持的女人,她受过良好的教养和教育,不想有损自己高贵的形象。

    在她出神的时候,颇感无聊的叶芊然拿出游戏机打发时间,米妮加入和她对战,两人玩得不亦乐乎。

    “莫太太喜欢玩游戏?”侯语柔错愕的看着莫承熙,莫太的形象和她心里有出入。

    “她可是游戏达人。”莫承熙笑了笑。

    “她是因为这个吸引莫总的?”她想知道莫承熙到底欣赏什么样的女人。莫承熙摇头低笑,“我找不出来她不吸引我的地方。”他的眼神充满了纵容和宠爱,当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即便是她的缺点,在他眼里也是美好的,倘若是不爱的人,纵使她从上到下都是满满的优点,在他看来也等同于平常的空气。

    这就是爱情的伟大。

    候语柔听着,心里有几分酸溜溜的感觉,仿佛被人塞了片柠檬进去。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颗蛋太完美,没有可乘虚而入的缝隙,苍蝇又要如何着手呢?她咽了下口水,强行压制住了这股酸涩,毕竟她对莫承熙仅限于一见钟情,还未到刻骨铭心、不可自拔的地步。

    雨终于停了,叶芊然收起了游戏机,大家一起赶赴另一个景点,天黑之前,他们要到达候语柔在山顶的小屋,留宿一夜之后,明早起来观看远负盛名的a山日出。

    “你们知道吗,这里有种花叫雨桐,只有下雨之后才会开花,因为生长的十分奇特,当地人把它称之为“情花”,如果谁要摘到这种花,就能找到和自己情投意合的人。”候语柔一边走一边说。

    “你们两位单身美女赶紧加油找吧。”叶芊然笑呵呵的说。

    雨后,路上湿滑,众人走得也比较缓慢,但一路说说笑笑,也不觉得烦闷,不知不觉就到达山腰了。

    这里草木更加的茂盛,郁郁苍苍的树木很多都叫不上名字了。

    候语柔朝四周望了望,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吗,“你们看,那就是雨桐!”

    叶芊然定睛看去,在草丛中,发现了一蓬球状的蓝紫色花,形态娇柔、孱弱,无可抗拒地令人遐思。自看花姿,许多的雄花围绕着一朵雌花,似乎谁都想抱得美人归,那雌花就能成了万众瞩目的花魁了,果然不愧“情花”之名。

    候语柔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想要把它摘下来。

    “小心一点啊,miss候。”山路陡峭,叶芊然在后面为她捏了把汗,不过听那寓意,应该要自己亲自摘下来,旁人不能帮手吧。

    候语柔有好几次差点滑倒,不过她没有放弃,继续走,终于靠近了花儿,一伸手,把花摘了下来。

    “miss候,看来你好事将近了。”米妮用着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候语柔双颊微红,面带娇羞,她也希望自己能和心仪之人共度余生,不过那要费尽很大一番周折吧,毕竟他是已婚之人了。但今日如此的机缘巧合,能让她摘到这种传说的“情花”,是否预示着什么呢?

    她越想心里的希望就越来越大了。

    转眸瞅了眼莫承熙,他看起来面无表情,似乎对这朵花的兴趣不大,他已经得到自己最心爱的女子了,不需要再借助这份美好的寓意了。

    傍晚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山顶的小别墅,这里是候语柔的观日小屋,周末的时候,她会和朋友们一起过来,要么登山,要么做缆车上山,在小别墅里待上一两日。

    房间布置的典雅别致,没有奢华的摆设,红木的家具和地板,装饰的原始自然,也体现了主人独特高雅的品味。

    他们把包里携带的食物拿了出来,叶芊然他们带得有面条和火腿等等,候语柔带了面包、饼干、牛肉干等速食制品,她不会做饭,连煮面条也不会,一双纤纤的如玉葱似的手柔而无骨,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米妮也不会煮东西,莫承熙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晚饭由叶芊然包了。

    厨房除了食物之外,其他的都是因有尽有的,平常侯语柔和朋友们来,也会把家里的保姆一道带来,做饭收拾房间。

    叶芊然在厨房里忙乎,莫承熙也过来帮忙,不过他是帮倒忙。

    “饿了吧,马上就有面条吃了。”叶芊然微微一笑。

    厨房里飘出了诱人的清香,众人肚子都开始闹空城计了,问闻到这股香味,更是垂涎三尺。

    叶芊然把一锅香喷喷的面条端了出来,煮的不软不硬,劲道刚刚好。

    米妮吃得津津有味,赞不绝口,“能把简单的面条煮的这么好吃的人,我看普天之下非我们总裁夫人莫属了。”

    候语揉也不得不承认,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呢。能成为莫承熙的太太,肯定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都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要拴住他的胃,想来叶芊然之所以能打败万千芳华,靠得就是这一手好厨艺吧。

    所以,莫承熙喜欢会做饭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