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水门

夺鹿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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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明其实挺担心,照着魏四儿这般模样,到底是他们先进伦敦还是魏四先出问题。

    不是担心西佬病,而是怕他死在女人肚皮上。

    像他这样,一天到晚应明养的混血黄犬能在脚底下打盹睡九个时辰,魏进忠就能在妓院睡九个时辰,几乎是应明军中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普州最高军事长官的心腹手下流连于每座城镇的妓院,堪称是色中饿鬼,明军才进驻温切斯特三天,这就已经通过妓女的嘴成为街头巷尾所有人的共识。

    从英格兰岛上最西端直至温切斯特,恐怕很难找到魏进忠不认识的妓女。

    要是普州妓院需要个同业公会,来保障服务人员共同的利益,恐怕再没有谁比魏进忠更加适合会长这一职位了。

    这对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来说意味着极大风险,但同时也正因他们军纪严明,才更需要一个像魏进忠这样的角色。

    因为他能帮助战后杀红眼的士兵找到平复心灵的港湾。

    其实这是个挺让应明羞耻的事,他的心腹家丁,副业是沟通士兵与妓女间的皮条客。

    限于军法,跟随应明的大明士兵不能祸害百姓,但人握着刀就意味着危险。

    他们让人恐惧的同时自身也活在恐惧之中。

    高强度的行军与不断征战,让一场战斗结束后的他们尚来不及庆幸他们又打赢一场仗,便已陷入下一场战斗结束后自己会不会成为某座城隍庙祭祀正神的担忧中。

    有成为神明的可能自然令人自豪也能增添人的勇气,但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去当神呀。

    抢掠百姓的问题在应明麾下的东洋旗军中根本不需要杜绝,根本就不会发生,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军法的约束作用,但更主要的原因其实还是英格兰百姓普遍的贫穷。

    富有的贵族、商人也不需要个体旗军去劫掠,有的早投降,是将军应明的好朋友;有的不投降,最后财产被旗军发现时已经作为战利品了。

    谁会劫掠自己的战利品呢?那玩意被发现了叫偷窃。

    充足的军饷最大限度上减少了旗军劫掠的可能,但饮酒、找女人这种生理需求很难被遏制,一旦要绝对遏制,旗军更容易出心理问题。

    从旗军一路拼杀至今的应明早在登陆艾兰时就向东洋军府写过让退役旗军先去其他地方休息半年一年再回家的事,他非常关注远征旗军的心理问题。

    因此堵不如疏,在普州的旗军有充足假期,在非战争时期,每天每个小旗部都有两个能出营过夜的名额。

    而且还史无前例地在战争期间,下达由最高军事长官把前线士兵调回城内放假过年的命令。

    最神奇的是应明下达这样的命令,敌军还非常默契地在除夕夜到正月十五这漫长时间里闭城死守——这事对明军来说确实挺奇怪的。

    为了过年,他们都做好暂时放弃普利以东所有土地,过完年再重新占领一遍的准备。

    结果人家没反应。

    就和敌军将领为何叫萝卜头、魏进忠为何极为好色一样,并列于万历大开拓时代应明将军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这些问题可能在萝卜头被生擒前应明永远都无法得到答案,他试图追问俘虏,但作为高级将官的贵族们基本上都在先前的骑士冲锋中被普利营杀死,余下的小头领们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俩月前他们不进兵。

    希望是真的非常渺茫,因为在三月初五,温切斯特迎来新的来客,一个过去的西班牙如今的荷兰人,林登。

    不是林登·万,是林登·简。

    曾服役于西班牙军团,在尼德兰为国王菲利普而战,后来加入新大陆的开拓,成为秘鲁西军连队长。

    第二次明西大战后期,上级快速死伤,升任方阵长,曾在常胜战役率领三个连队冲击明将邵廷达的防线。

    后来虽然防线没能攻破,但其依然因骁勇善战成为驻军秘鲁的军团长,最终在率军镇压劳塔罗的扫荡中穿一身重甲冲锋时踩进陷阱,因伤退役。

    “曾经我像你一样也是个军人,直到踩了个酸菜坛子。”

    林登这么说时,应明能注意到他的右腿有点长,走起路来一拐一拐,但这并不耽误眼前这个自称西班牙人的荷兰人高高扬着脸。

    “回到家乡后,我的邻居都成了荷兰的国民,排挤之下只能外出谋生,曾一起并肩作战的达德利伯爵找上了我,请我为他训练军队。”

    其实应明并不明白,就是踩个酸菜坛子,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资历,有什么好骄傲的?

    应爷这儿还有一堆沾屎的板甲和弯曲的陶罐呢。

    他皱起眉头看着林登,问道:“所以,你是代他来向我约战的?我在会战中击败了他,他应该过来投降而不是逃跑。”

    “不,达德利伯爵没付完我的工资,他因为这场战争早已负债累累,我训练的部队也被击败,我不能回荷兰,需要钱回西班牙,过上体面的生活需要钱。”

    林登看着应明,道:“我是来找工作的,我知道两个对将军非常有用的情报,如果你愿意用一千半两银买下他们,我会在你身边服役两年,然后回西班牙。”

    其实林登的骄傲与踩中酸菜坛子毫无关联,只因他是过去整个欧洲最出色的西班牙军人,应该骄傲。

    “一千半两银?”

    两年五百两银子,这个雇佣费用报价很高,是北洋旗军的两倍,几乎和应明麾下的旗军相同——他们这帮人经历数场战争皆有斩获,动不动就加月饷一两。

    这样的报价,对眼前的西班牙瘸子来说显然太高了。

    但应明并不认为眼前的西班牙老兵是个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跑到他跟前拿自己性命瞎胡闹的人。

    高昂的报价实际上更勾起应明对两条情报的好奇心。

    他抬起一根手指:“我给你二百两,你说第一个,不满意我也不杀你,放你离开;如果满意,我会再给你三百两,往后两年,月银二十两管吃管住做我家丁,两年后若是想走,我再给你二百两路费。”

    林登稍做考虑,便开口道:“达德利伯爵带女王离开伦敦,往北去了苏格兰,伦敦城守军极多,但女王的离开令他们士气低下。”

    话音一落,应明的眼睛便亮了起来,当即命人去取银子,同时下令随从聚集家丁、召集各部将军,起身指着林登道:“接着说。”

    林登微微扬头:“我能打开伦敦水门,让明军进入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