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回家,闲适平淡的日子

怡芊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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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雷铭的跑车迎着朝阳开进小区大门的时候,钱小沫才真正理解了,他所谓的——

    回家。

    小区里,嫩芽初生,青草幽幽。

    几个老人在院子里,伴着古琴的音乐,打着太极。

    时不时会有年轻人戴着耳机跑步而过,酣畅淋漓。

    鸟在欢叫,是小区里不少爱鸟人士挂在树干上、遮着墨蓝色布料的鸟笼里传出来的。细细听还能听见小鸟在鸟笼里蹦来蹦去的声音。养鸟的人站在树下,剥着几瓣橙子,脚边放着水杯,正欢声笑语聊着茶余饭后的闲话。

    咿咿呀呀,还有人正在听收音机里的晨间新闻。

    这里安静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和山里的宁静不同,这里缥缈着鼎盛的人间烟火。

    钱小沫下车,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致,都记不得自己上次离开是什么时候了。

    好像是昨天,又好像过去了很远。

    李彬站在钱小沫的身边,他是第一次来雷铭的公寓,难掩脸上的好奇和向往。他的眼睛锃亮锃亮,终于像一个七岁的孩子,而不是七十岁的小老头。他跟在钱小沫身旁进了电梯,一行三人很快站在了雷铭公寓的大门外。

    密码,依旧是钱小沫的生日。

    雷铭推门而入,已经有保姆候在了玄关。

    钱小沫原本以为屋子这么久没人住,肯定尘埃漫天,却没想到公寓一直有人在打扫。

    李彬站在门口,踟蹰不定,小心翼翼的神色泄露了他心里的紧张。

    钱小沫冲他眨巴着眼睛莞尔一笑,张开双臂,“欢迎回家,彬彬。”

    回家了。这里以后,也是他的家了。

    李彬心里翻涌着火热般的激情,再也按捺不住,大步冲了进去,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

    钱小沫抿嘴一笑,跟在李彬身后,换了鞋,一同进了客厅。

    雷铭站在客厅,俯身拎起什么东西,转过身,看着钱小沫和李彬。

    两人同时看过去,雷铭手里拎着宠物箱,里面竟然是一只雪白雪白、圆滚滚的小比熊。

    “萌萌!”钱小沫迎了上去,从雷铭手里接过宠物箱,将萌萌从里面抱了出来。

    萌萌嗅到了钱小沫的味道,早已经激动难耐,拼命地在钱小沫怀里转来转去,吐着小舌头舔着她的脸,逗得钱小沫笑个不停。她听李千雅提起过,自己把萌萌暂时交给李千雅代养,所以失忆后的钱小沫都还不知道萌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除了照片,钱小沫这还是失忆后第一次见到萌萌。她的欢喜劲,和怀里激动得快要发疯的萌萌差不多。

    “好啦好啦……乖乖……”

    钱小沫被萌萌的热情热得遭不住,只得松了手,萌萌惦念着雷铭,又摇着尾巴和雷铭亲热去了。李彬怔怔地站在不远处望着他们,钱小沫笑着看了他一眼,看出了李彬眼睛里的喜爱之意。宠物对于小孩,总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钱小沫忽然有了个念头,抱起萌萌朝李彬走去,然后伸出手,将萌萌递给了李彬。

    李彬怔怔地还不明白钱小沫是什么意思,她已经说说道:“以后萌萌就拜托你照顾了。”

    “……我?”

    钱小沫点了点头,萌萌像是听懂了,虽然第一次和李彬见面,但它已经表示出了自己的友好和亲昵。李彬抱着它,立马被它萌化了,点着头,斩钉截铁地答应了钱小沫,“嗯,钱阿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

    钱小沫笑而不语,这一点,她是根本不怀疑的。

    她只是一直担心,李彬所经历的一切会让他过早明白世间的艰难,变得超乎同龄人的老成,根本无法享受生活的乐趣,和孩童的欢乐,钱小沫担心,将来有一天李彬会十分不合群,甚至变得孤僻倨傲。现在有了萌萌,不仅可以锻炼李彬的责任感,也能教会李彬如何与这个社会相触,这才是钱小沫的目的。

    雷铭一直凝视着钱小沫,她的意思,他自然都懂。

    只是……

    钱小沫扭头对上了雷铭的视线,“为什么我们现在又可以回来呢?月间别墅不是更安全一点吗?奎因……他不会再对付我们了?”

    “嗯。”

    “你这么肯定?奎因这个人,不是向来多疑又易怒吗?”

    “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言出必行的男人。”

    钱小沫蹙了蹙眉,她总觉得雷铭说出这样的话,似乎另有深意。

    “你……是不是答应了奎因什么?他有没有要挟你?”

    雷铭很诧异钱小沫如今的反应速度,但是他波澜不惊的脸上丝毫没有表情,淡漠地应了一句“没有”,转身,去了书房。钱小沫哪怕目不转睛地瞪着雷铭,也根本看不出来他到底有没有撒谎,但她的心里始终不安。

    无论如何,他们在公寓里住了下来,保姆住在佣人房负责每天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

    日子,似乎真的恢复了往常,和寻常人家一个样子。

    雷铭每天去集团上班;钱小沫在家里调整,帮着保姆做些事情,每天她都会给钱爸钱妈打电话,钱小湘的情况现在暂时稳定,钱小沫也能有所期待;李彬一个人看书或者出门遛狗,每次回来都会和钱小沫聊上半天。

    每天都有欢笑,日子闲适平淡,好像他们一直都过着这样的日子。

    他们对面搬来了新的一户人,同样是一家三口。钱小沫不记得曾经住在那里的人,所以心里毫无阴影,和邻居相处得十分愉快。回家后的第二个星期,钱小沫便亲手做了点东西,牵着李彬,一块过去和邻居打了个招呼。

    再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雷铭从书房出来,他立刻叫住了李彬。

    “这是一些学校的资料,你看看喜欢哪一所。”

    雷铭将一沓文件放在了茶几上,钱小沫和李彬并肩坐在一起,随手翻了翻。

    都是深海市几所顶尖小学的资料,从校园绿化环境到师资力量,再到升学率,都有详细的介绍。钱小沫看得连连感慨,一所小学都修得这么好,好像国外的私立学校似的。但是,李彬却只是翻了翻,便毫无兴趣。

    “我不想去这些学校。”李彬拒绝得十分直白。

    雷铭似乎并不觉得意外,而钱小沫却很诧异,“为什么呢?这些学校都挺好的啊!”

    李彬盯着那些小学的资料翻了个白眼,十分嫌弃和不屑,“我虽然只有七岁,的确应该读小学,但是我的实际能力早就超过这些学校教授的知识,我为什么还要去?”

    “……”

    钱小沫满脸黑线,嘴角抽搐着干笑不已。

    这个小屁孩,可不就是变着花样说,“我是天才,你们都是蠢材”吗?

    简直是核弹爆炸的杀伤力啊!

    钱小沫放下手里的资料,忽然心里感慨,将来谁和这个小家伙在一起,估计心脏承受能力一定得强啊!这动不动就鄙视人,动不动高高在上的态度,简直和雷铭一个样子!如果李彬真的是雷铭的亲生儿子,只怕会更吓人!

    钱小沫果断地选择了沉默,这种天才之间的对话,还是留给另一个天才吧。

    “叔叔,你是最知道我的能力的,我完全不用去读这些学校。”

    “你的确很有天赋,高人一等,不用接受小学的知识教育。”雷铭一本正经地回答着。

    他的姿态,从未当李彬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而是他的同龄人,和他并肩而坐的人。

    李彬很兴奋自己在雷铭的眼中并不是一个孩子,并且能得到雷铭的认可,但是,他不明白,雷铭既然知道,为什么又要让他去读这些学校呢?

    “我想要你去,并不是期望他们能教你你不会的知识,因为作为你的同龄人来说,你远远超过了他们许多。但是,我想要你去,恰好正是因为他们是你的同龄人。你们能够一块儿长大,你能结交到和你年纪一样大的朋友,你能拥有一个轻松的童年。如果你真的如我所想的那样聪明,我话里的意思你自然明白。”

    雷铭点到即止,并未多说。

    李彬自然知道雷铭的用意,但是对他而言,什么童年,什么同龄的朋友都显得多余。

    “我的话题,他们未必都明白。”李彬着急地辩驳着,“而他们的话题在我看来又太弱智,我和他们根本没办法交流!”

    “这就是你要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我不去!”李彬涨红了脸,开始钻起了牛角尖。

    钱小沫嗅到了两人之间火药的味道,赶紧搂着李彬劝说着。

    雷铭并不谦让,斩钉截铁地说道:“如果你不自己选,那么我会帮你选一所,然后替你办理好所有的入学手续。你可以跟着小学一年级下的某个班,做个插班生。”

    “……我不要!”

    李彬着急地都哭了,不顾钱小沫安慰他的话,李彬一把推开她,埋头大哭着冲进了自己的卧室。钱小沫想要追上去却被雷铭拦住了,萌萌一个劲儿地在李彬卧室门口打转,咿咿呀呀撒娇似的哼叫着,像李彬一样的楚楚可怜。

    “你知道彬彬心高气傲,干嘛一定要他读小学啊?”钱小沫瞪着雷铭,“你完全可以安排他读任何一所他想读的学校,只要经过入学考试就没问题啊!”

    雷铭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你说我为什么一定要他从小学开始读?”

    “我……”

    李彬都明白的道理,钱小沫不会不明白,但是,她只是心疼这个孩子啊!

    “我担心彬彬在学校处不来,他自己也说了,大家起跑线不一样,他抢跑太多,根本没有办法和那些孩子交流沟通,难道你不担心……不担心在别人眼里,彬彬就是个怪胎吗?小学生什么都不懂,才最可怕!他们骂出来的话,往往才是最伤人的!”

    “最伤人,也是最锻炼人的。”

    雷铭言简意赅丢下一句话,不等钱小沫再开口,他已经大步流星走向书房。

    钱小沫望着他的背影,红唇微启是欲言又止,千言万语最终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她良久地伫立在客厅里,她忽然意识到,原来天才的妈妈同样也要有这么多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