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第1501章 阜成门之血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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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阜成门。

    午时,几乎是刚吃过随身携带的午餐肉罐头,秦军士兵将玻璃瓶往地上一扔,就投入了战斗。

    激烈的城市攻防战再次打响。

    在真实的历史上,终此一生,高杰都没有来过京城。他自从叛出闯军之后,就铁了心跟李自成作对。在西北战场上,他所统帅的秦军是最能打的一支明军,也立下了赫赫战功。每战,高杰都必冲锋在前。

    到崇祯年后期,高杰部已经成长成为秦军的支柱。内心中,他未必没有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阕的心思。身为大明朝的臣子,如果因功封侯,并得到皇帝的召见,那可是每一个人梦寐以求的。

    只可惜,明朝文贵武轻,高杰无论立下什么样的功劳,手头的部队规模再大,始终上不了朝堂的那个台盘。甚至在秦军之中,也颇有孙传庭的忽略。

    孙传庭殉国之后,天下糜烂,高杰也变成一个彻底的军阀,什么样的坏事都敢干,至于明朝谁在乎。

    此刻,他踏上北京城墙上的雉堞,心中却没由来的一阵激荡:北京,我翻山鹞子终于来了!

    经过大约半个时辰的激烈战斗,城墙上的建奴已经疲倦了。看准敌人动摇的这个机会,高杰提着铁杖,三步并着两步,飕飕飕地就这么顺着云梯冲了上去,三丈高的城墙,只瞬间就冲了上去。从头到尾,他的手都没在云梯上抓过一下。从下面看上去,简直就是凭虚御风。

    高杰翻山鹞子这个外号可不是白给的,军中传言,兴平侯能够飞檐走壁,一层高的楼房,脚一蹬就上去了。当然,传言不过是传言,所谓的轻工梯云纵,不过是后世武侠小说中的杜撰。但不得不承认,高杰如今的武艺已入化境,身体的柔韧度和平衡度绝佳。

    一杖砸到一个建奴老兵的头盔上,直接将这个敌人的脑袋轰扁,他的双脚已经踏到满是人血的城墙上。

    这是鏖战大半天之后,明军第一个冲上城墙之人。高杰大声虎吼,声如霹雳。

    城墙上的建奴大约也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最后时刻,济尔哈朗手头几乎所有可用之兵都尽数调了上来,将周遭挤得满满当当。

    到处都是闪烁的刀光以及林立的长矛,高杰却不畏惧,索性朝人最多最挤的地方扑去。单手执着铁杖卷起一道黑光,直接扫倒了两个建奴。

    好个高英吾,铁杖还来来得及收回,左手就抽出挂在腰上的倭刀,顺手切在另外一个敌人的脸上。在刀刃割入敌人面门的时候,顺势朝旁边一拉,直接将敌人的面皮揭开,血忽忽看起来如同一颗冰糖葫芦。

    他本是战场老手,自知道倭刀刃薄,不能破甲,也不能使出太多力量。但用来切割肉体,却是极好的,一旦入体,顺势一拉,就是一道无法弥合的伤口。而中刀的敌人也会在短时间内因为大量失血而死。

    他右手杖左手刀,直杀得城墙上的建奴惨叫声不断,全然没有还手之力。且不说高杰本就是一员勇将,杀过的人自己也数不清楚,寻常建州士卒根本就没有他一合之敌。

    城上的建奴大多是临时招集起来的普通百姓,很多人以前甚至没有打过仗。就算那些上过战场的,也多是野猪皮时代的老卒,气血已衰,如何是正值盛年的高杰的敌人。最最要命的是,他们身上的铠甲都非常单薄,根本提供不了足够的防御力。

    好在他们人多,后面的人不住将前面的人朝高杰身边推挤,试图用人命用血肉之躯将高杰挤下城去。

    在杀死一片敌军之后,高杰朝后面看了一眼,纵声大喝:“老秦人,上墙!”

    后面,无数云梯搭在城墙上,上面已经密密麻麻爬满了黑压压的人潮,这面墙已经变成了人肉之墙。

    听到高杰的呐喊,看到统帅的神威,所有的秦军都用嘴咬着刀子,红了眼睛,手足并用上上面奋力爬去。

    更多的建奴将身体从剁口处探出来,张开弓朝下面射击,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瞄准了,只要放箭,就能轻易地射中目标。

    同时,灰色瓶、滚木、擂石、金汁如雨点一般落下,这个时候,敌人再也顾不得那许多,但凡能够抓住的东西都往下扔去。

    与此同时,一把把长矛朝下面不住戳刺。

    不断有秦军如秋天树叶飘落空中,所有人都在大声呐喊,这个时候,彼此都已经杀发了性。有秦军士兵胸口中矛之后一时未死,索性用手抓住枪尖朝下跳去。即便不能拖着敌人一起共赴深渊,也要夺掉他们手中的长兵器。

    尸体落下,砸到搭在护城河上的壕桥上面,咚咚巨响。一辆壕桥被一口从上面落下的大磨盘砸中,顿时散了架,露出红色的河面。

    干涸的护城河中已经积了一尺深的人血,也不知道是秦军、山东军还是建奴的。就在今天,两族之中最优秀最有血性的男人都在流血,都在死亡。

    天气是如此之冷,人血早已经凝结成兵,尸体落下,砸得碎冰四下飞溅,在明亮的阳光下闪烁中晶莹的红色。

    死亡无处不在,城市攻防战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最残酷的,这一战就算获取最后的胜利,秦军也将付出不小的代价。重建后的秦军主力,可谓伤筋动骨了,没一年工夫恢复不过来。但既然主帅如此勇猛,没什么好说的,大伙儿抛了这条命不要,冲上去就是了。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终于,高杰的家丁开始踏上了北京城墙,有了一个坚固的桥头堡,并以此为基础朝两边展开。

    高杰一直冲在最前头,他身上披了两层厚甲。自从投入战斗,也不知道究竟中了多少刀,又被刺中过多少次。

    厚实的铁甲替他承受了敌人凶猛的攻击,可朝箭楼冲不了几步,他就中了几记,打中他的是一把短锤。敌人显然是济尔哈朗手下精锐亲卫,同样穿着结实的铠甲,力气也打得出奇。

    中了两锤之后,高杰胸口一阵血气翻腾。他大吼一声,将一丝牙血随着唾沫吐了出去,铁杖前刺,运动身体的力气右手使劲瞬间戳中敌人的胸口。

    肉眼可见,那个敌人的胸口瞬间瘪下去一大片,想是胸骨已经碎尽。

    高杰来不及抽回铁帐,就这样将敌人朝前推去,又撞倒了一片建奴。

    见身前露出一片空隙,他左手的倭刀平平削去,在砍开敌人的头盔时也“当”一声折断。

    敌人终于死了,在死之前将热血吐在铁杖上。

    滑不溜手。

    一柄长矛架来,高杰的右手握不紧铁杖,终于脱手飞了出去。

    好个高杰也不畏惧,朝前一冲,用胳膊夹住敌人的长矛,肩膀一撞,将敌人撞得飞了出去。

    同时,两把大刀砍里,身上的铠甲终于出现了裂缝,感觉到一丝剧痛。

    高杰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一声,长矛前刺,将两个建奴串在一起。

    “侯爷,兵器!”一个亲卫跟上来,将手中的大刀递过来。

    高杰刚接过大刀,一个链子锤砸到亲卫的面上。有热辣辣的液体喷到高杰面上,糊住了眼睛。

    这个时间,整个世界在高杰的眼中已经彻底变成了红色。

    他悲愤而高亢地长啸一声:“兄弟,我的兄弟啊!”

    刀光闪亮,那个使锤的建奴竟连人带甲被他劈成了两段。

    一直以来,高杰对手下都极为严苛,这是他拉起部队以来第一喊自己手下的士卒是“兄弟”,听到这一声长啸,所有的士卒都大喊着不顾一切地涌过来。用兵器刺砍,用身体撞,不断将建奴挤得朝城中掉落。瞬间,城头全是秦军士卒那银亮的铠甲。

    占领城墙之后,已经有秦军士兵顺着楼梯朝城中冲去,试图去打开下面的城门。

    城头的建奴不泄气地吹着牛角号示警,已经有士卒也冲下城墙,试图起截击已经进城的明军。更有人转过身来,将守城兵器对准城内。可惜,那边依旧有不断爬上来的秦军,呐喊着杀来。

    城头已经彻底失去了组织,所有的人都挤在一起,用尽力气挥舞中兵器,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杀进箭楼去,活捉济尔哈朗!”高杰看得明白,敌人的统帅就呆在箭楼里,因为自己和刘春赌气的关系,秦军和山东军都没有攻打箭楼。这使得箭楼里的敌人还在不住杀出来,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他和刘春约定,在攻城的时候两军以箭楼为界。此刻,既然已经上了城墙,这个约定就无效了。老子今天就是要活捉济尔哈朗,以他的心肝来祭奠死去的弟兄们。

    “砰”是枪声。

    在这纷乱的沸反盈天的战场声听起来是如此地微弱,可高杰却感觉像是被人用锤子打了一下,身体禁不住退了一步。

    与此同时,肩膀处有剧烈的痛苦袭来,让他的背心禁不住出了一层冷汗。

    “糟糕,我中枪了!”

    高杰咒骂了一声,抬头看去,就看到有两个清军精锐立在箭楼那边。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那人用肩膀扛着一柄大得出奇的火枪,后面的那人双手正握在枪柄上。一圈火绳缠在他的腰上,起码有四五米长。

    是抬枪。

    高杰心中一阵晦气,据他所知,当初的明军边军为了增加火绳枪的射程和威力,加长加粗了枪管。也因为如此,火绳枪变很重,后坐力也极大。无奈之下,只能两人同时操作。

    正因为如此,这种抬枪的威力非常大,一旦被射中,说不好就会失去战斗力。

    射出弹丸之后,那建奴射手正手忙脚乱地装填子药。

    “大帅!”

    “医务兵,医务兵!”众高杰的亲卫同声大叫,纷纷涌到高杰身前,将他团团护住。这几年来,孙元的宁乡军在加西亚和傅山的调教下训练出一支中西合璧的医务兵,虽然治病不成,但战场救护还是游刃有余的。到如今,几乎每一个营都配备了不下十人的医官。

    秦军以前不少士卒都因为伤病死去,见宁乡军这套军医系统实在不错,就向孙元讨要合格的军医。

    开玩笑,这种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才孙元如何肯平白送给高杰。可两军此刻正处于蜜月期,也不好驳了翻山鹞子的面子。想了想,就让高杰送了一批人过来让加老头培训,现在,这些医官算是基本出师了,至少懂得如何缝合伤口,如何给断臂上夹板。

    高杰低头朝自己肩膀上看了一眼,肩窝处的铠甲被敌人射出一颗拇指粗细的弹孔,依稀还能嗅到里面皮肉烧焦的味道。

    他强忍着剧痛,活动了一下右臂,发现活动无碍。又大喝:“看看后面有没有弹孔?”

    一个亲卫叫道:“后面有,总兵官,你还是退下去吧?”

    “退下去,笑话!某一退,士卒们怎么看我?”高杰心中一松,医务兵培训回来之后,他特意同为首的医官谈过一次。问起枪伤的治疗手段,其中有一句话他印象深刻。

    医官回答说,中枪者必须尽快将铅弹从身体里取出来,越快越好。否则,一旦铅中毒,华佗转世也救不回来。

    听亲卫说这一枪两眼,高杰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没事。而且,据刚才的动作来看,显然那颗铅子从肩窝的软肉处顺利地穿了过去,没伤到骨头。一点皮外伤,对于一个武人来说就好象吃饭喝水一样寻常,根本不用挂在心上。

    这点小伤就要退下去,而且是在这种情况下。若自己真退,搞不好别的士卒以为部队已经战败,也同时溃败,秦军要吃败仗不说,还得让刘春那鸟人笑话。

    就在这个时候,对面那杆抬枪又一枪打来,正中一个亲卫的胸膛。那个战士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掩着伤口倒了下去。

    高杰大怒,将手上的大刀“呼”一声投射过去,直接将一个建奴的枪手钉在箭楼的砖臂上,又抢过一柄瓦面金装锏,大步朝箭楼的台阶上冲去:“杀了他们,济尔哈朗是我的!”